关于对2016年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247号)要求,我委组织各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对2016年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备选项目进行了复核审查。经审查,初步确定了2016年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名单。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7日—7月6日。如有质疑,请于7月6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附件:2016年河南省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名单联系方式:0371-69691415(兼传真)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912室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邮编:450018。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河南省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