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各隶属海关、办事处: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省企业技术中心在全省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第34号),我们对原《河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30日附件 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