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外〔2016〕2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省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资源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河南省科技厅在各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论证、厅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新建河南省电子材料与系统国际联合实验室等32家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
请各有关单位扎实工作,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成效,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真正成为技术领先、人才聚集、示范引领的国际化平台。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新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名单2016年12月29日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新建河南省电子材料与系统国际联合实验室等32家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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