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劳动保障监察
标 题: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1-09
发布日期: 2017-01-29
发文字号: 豫发改财金〔2017〕27号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 (市)有关部门、机构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 44个部门《关于印 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贯彻落实 “执行难 ”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及实施单位 ,构建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多部门领域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有利于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 ,有利于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 ,有利于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对于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重要意义。各省辖市、直管县 (市)有关部门、机构要高度重视 ,密切配合 ,切实把《合作备忘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要求为保障联合惩戒机制的有效运行 ,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主管领导为组长、省法院主管领导为副组长、联合发文其他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河南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协调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 “省协调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省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各省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处室和联络人负责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沟通、协调、衔接和配合工作。各市县也应成立相应的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 公室 ,形成工作合力 ,确保联合惩戒机制顺利运行。三、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应强化信息共享 ,强化工作反馈 ,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健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信息共享与实施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基于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省法院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在该系统上录入和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并将被执行人信息通过 “信用河南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河南)向社会公布 ,各联合发文单位从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获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并根据各自职责 ,按照《合作备忘录》及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或者将失信信息下发给下级单位 ,指导监管下级单位按照《合作备忘录》及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二)建立联合惩戒工作信息反馈机制。落实《合作备忘录》各项惩戒措施需要联合发文单位和全省各地密切配合、联合实施。各联合发文单位 ,各省辖市、直管县 (市)联合惩戒工作小组办公室通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每季度首月 10日前将上季度本单位、本辖区内执行情况反馈给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省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省协调工作小组报告工作 ,并贯彻落实省协调工作小组决策部署。 (三)建立联合惩戒督导考核机制。省协调工作小组负责联合惩戒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工作 ,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并将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与省直管县 (市)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考核。对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反馈信息和报送材料的 ,将按考核办法给予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联合惩戒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年度联合惩戒工作总结并于下年 1月1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四、加大宣传力度 ,扩大联合惩戒效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有关部门、机构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 ,宣传联合惩戒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户外广场、社区等平台或场所 ,全面展示一定时期内联合惩戒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 ,营造惩戒失信、褒奖诚信良好社会环境。要及时收集、汇总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整体情况 ,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通报典型案例有关情况 ,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附件: 附件: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docx(发改财金〔2016〕141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国家安全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旅游局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河南省公务员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郑州铁路局 2017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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