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主题分类:  农民工工作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1-24
发布日期:  2017-02-10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2017〕42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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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工会、妇联: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满足企业及其他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农民工工作处:0371—69690126(传真)
    联系人:王晓明
    电子信箱:hnsnmgb169@126com
    省扶贫办
    雨露计划办公室:0371—65919561
    联系人:孟国建
    电子信箱:hnsfpbylb@163com
    省总工会
    保障工作部:0371—65904287(传真)
    联系人:冯利娜
    电子信箱:hnghbzgzb@163com
    省妇联
    妇女发展部:0371—6586540265865401(传真)
    联系人:张亚明
    电子信箱:hnsflfzb@126com    附件:河南省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南省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
    二、活动时间
    2017年2月初至3月下旬
    三、服务对象
    (一)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返乡创业愿望的各类人员;
    (四)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其他单位; 
    (五)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让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让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贷款和相应的政策扶持;让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其他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搭建供需平台。各地要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劳务输出机构、驻外服务站以及对口扶贫工作机制等,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特别是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电商园建设等,全方位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将潜在的用工需求转化为现实的就业岗位。要创新服务手段,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招聘会、下乡送岗位等活动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技术,采取微信推介、网上招聘等形式,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二)提高就业技能。各地要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技能培训“百校千企”合作活动。要统筹培训资源,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三)实施就业脱贫。各地要结合推进落实《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的需求,实施精准服务,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能得到“一对一”服务。要依托东西部对口协作机制加强劳务协作,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帮助有转移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支持返乡创业。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5号),着重围绕健全“三个体系”(服务体系、政策体系、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服务,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创业者返乡创业,实现健康发展。
    (五)增强权益保障。各地要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者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活动内容和工作对象特点,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树立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引导广大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引导中介机构搭建匹配桥梁,扩大活动声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今年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移就业脱贫攻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精心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地要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扩展群众参与度,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积极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最大程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加强跟踪研判。各地要利用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强化基础工作,摸清情况和底数,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趋势、新变化。加强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的监测,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工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做好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和妇联组织应于2017年1月26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2017年3月25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扶贫部门) 
      3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4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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