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6-09
发布日期:  2017-06-22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7〕75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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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技领〔20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实施我省2017年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一)“金蓝领”培训重点面向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
   (二)“金蓝领”培训对象为我省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以及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不纳入“金蓝领”提升技能培训项目范围。
    二、培训机构、专业及名额分配
重点依托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完成500名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一)漯河技师学院:承担100名数控加工培训任务。
   (二)新乡技师学院:承担100名多轴加工中心应用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方向)培训任务。
   (三)开封技师学院:承担150名数控加工、模具制造、维修电工培训任务。
   (四)常州技师学院:承担150名工业电气自动化、焊接加工、钳加工专业培训任务。
    三、培训时长及内容
    培训主要集中在2016年7—11月,省内外同步分批进行,培训时间均为15天,主要采取理论讲解、技能训练、企业实践、分组研讨、结业考核等方式进行,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内容的培训:
   (一)专业知识更新。重点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
   (二)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专业技能训练。
   (三)企业实践活动。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行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增加生产实践经验。
    四、方法步骤
   (一)确定人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培训分配名额(见附件1)、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2)落实参训人选,填写《2017年河南省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学员(省内、省外)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3)、《2017年河南省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学员(省内、省外)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4)。
   (二)报送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当期培训开班20个工作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经审核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参训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由所在市县重新推荐等额人选。
   (三)组织培训。参训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报到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一份返还参训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一份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归档。
    五、报名条件
   (一)须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须为我省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者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
    六、学员管理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省内培训由学员自行报到或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省外培训由学员自行报到。学员须按照培训机构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3天向培训机构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1天。延期报到超过1天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活动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累计请假超过2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2次以上者,视同放弃培训。
   (三)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对成绩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学习、考核等情况资料,由培训机构统一汇总后提交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最终拨付培训经费的依据。
    七、经费保障
    2017年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根据培训合同和实际培训人数,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拨付到培训机构,超出部分由培训机构自行承担。参训人员交通费等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
联系方式: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张伟0371—69690107
    邮箱:zy65907612@163.com
    2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联系电话:魏炎利0371—65808705    附件:2017年河南省高技能人才“金蓝领”附件表格 .docx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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