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国内师资培训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国内师资培训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6-16
发布日期:  2017-06-23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7〕78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度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国内师资培训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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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技领〔2017〕3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6〕47号)精神,不断提高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水平,现就实施2017年度省外、省内师资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度国内师资培训项目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省外培训名额共200人,其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100人;省内培训名额共200人,其中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100人。   参加师资培训的教师(以下简称“学员”)须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从项目建设单位选派参训人员。     二、培训基地和专业    (一)省外师资培训项目    2017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选定由3个国家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承担。具体培训专业如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工业机器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应用(50人);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工业电气自动化、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能力提升、新教师职业能力提升与精品课程开发研修(100人);    上海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50人);    各专业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省内师资培训项目    2017年度省内师资培训项目选定由我省4个“双师型”“一体化”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相关培训专业企业共同承担。具体培训专业如下:    漯河技师学院(德玛吉森精机河南):高端数控机床操作和专业软件应用(50人)(申报院校需为“技师学院”,每所申报院校需组成5人学习小组,集体参加培训,除学习专业知识外,还将学习专业团队教学模式等相关教学组织活动知识);    新乡技师学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叁迪科技有限公司):工业机器人技术操作和专业软件应用(50人)(申报院校需为“技师学院”,每所申报院校需组成5人学习小组,集体参加培训,除学习专业知识外,还将学习专业团队教学模式等相关教学组织活动知识);     郑州大学(焦作云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焦作青天河风景管理区):旅游管理专业(50人);    河南省商务学校(河南华豫兄弟动画影视有限公司)(50人):数字媒体技术应用(50人).    各专业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均为4周左右,共计160个学时。    (二)培训形式。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2.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精品课程开发、微课开发、数字化课程开发、一体化课程开发等。     3.企业实践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行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增加生产实践经验。     4.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总结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情况,进行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     四、工作流程    (一)学员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师资培训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参训教师填写《2017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2017年度省内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3、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填写《2017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培训人员汇总表》《2017年度省内师资培训项目培训人员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5、6)。     (二)材料上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属学校提交材料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汇总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属学校材料可直接上报;中职学校材料由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在《2017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2017年度省内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审核盖章后,1份交培训基地,1份返还参训教师,1份留存。    (三)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相关培训基地规定时间参加培训。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教师证等证件,并将《2017年度省外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2017年度省内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交至培训基地。培训结束,由培训基地签署意见后,由参训教师带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五、学员管理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学员须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培训基地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1天。延期报到超过1天或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并由培训基地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报。对受到通报批评的学员,将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任何省级、国家级相关培训的资格。      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基地纪律和规章制度,高标准完成学习任务。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活动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累计请假超过2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1次者,不得评为优秀学员;对累计请假超过5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2次以上者,不予结业,已发生费用由学员所在学校或个人负担。     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将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反馈学员所在院校。对成绩合格者,由培训基地颁发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组织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优秀学员予以通报表扬。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考核情况等,由培训基地统一汇总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最终拨付培训经费的重要依据。    六、经费安排     2017年度省外、省内师资培训项目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每天综合定额350元;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不足部分和交通费用由人员派出单位负担。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期间,如出现需调换培训专业、增减培训人数的情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申请,统一酌情调配。   (二)联系方式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370     2、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3、省财政厅社保处      联系电话:0371—65808705附件:1.各培训基地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联系人.doc.doc      2.2017年度省外、省内师资培训项目培训名额分配表.doc      3.2017年度省外、省内师资培训项目学员推荐表.doc      4.2017年度省外、省内师资培训项目培训人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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