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2017年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出国(境)研修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2017年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出国(境)研修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7-06-28
发布日期:  2017-07-03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2017〕95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2017年我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出国(境)研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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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办[2017]95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6号)和《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技领〔2017〕3号)精神,实施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报请省政府批复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17年度组织全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100名优秀师资分赴德国(3批)、芬兰(2批)研修学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职业教育国际化体系及课程建设; (二)金属加工技术、工业产品设计和精密仪器电气等专业领域的多样教学方法; (三)行为导向的教学模式、教学评价体系和课程开发等相关内容。 二、研修形式 采取到境外相关职业院校、企业、车间实地学习等方式进行。 三、研修时间及批次 出国研修分5批(每批20人),共100人,每期研修学习时间为14天。2017年7月底完成组团事宜,9月、10月、11月、12月间,依次安排团组出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修对象及条件 (一)中级以上职称; (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且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职业素养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派出人员须是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和省级品牌示范、品牌特色项目建设学校相关专业的在职优秀教师,各学校可优先推荐“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 五、研修经费 研修经费包括国外研修费、食宿费、往返国际机票、国内集训费、签证费、人身保险、翻译补贴费等。省财政对出国参加研修的教师每人定额补助5万元,不足部分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补助经费从2017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师资培训专项计划中列支。  六、派出人员需按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河南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所需表格样板,请在hnjnzx123456@126.com 密码:hnjnzx123中自行下载); (三)地市外办同意函; (四)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按照分配的指标认真组织指导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结合实际做好研修人员的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研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将根据综合推荐情况,统筹安排确定研修人员,并指定专人做好出国培训前期手续的办理及相关事宜。 (二)推荐报名。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推荐参加研修的骨干教师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直学校按归属直接上报。 (三)时间要求。报名材料电子文档请于7月15日前打包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李  哲 武化雨 联系电话:0371-69690370 电子邮箱:hnjnzx@126.com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张家成 张  云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专 办 员:丁  琳 联系电话:0371-66371377 附件:2017年职业院校拟派出国人员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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