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项目经费清算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项目经费清算工作的通知发布人:省科技文化处 发布日期:2017-11-26 文件号:豫财科〔2017〕246号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情况的通报》(豫科〔2017〕215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情况的通报》(豫科〔2017〕218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7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豫财科〔2017〕90号),经研究,现对你市(县)已拨付2017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项目进行清算。其中:今年应下达 万元,已预拨 万元,本次下达(调减) 万元(列2017年“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收支功能科目),剩余金额 万元作为2018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后补助预拨资金。
请各市、县财政部门加快已确定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尽快拨付到位。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后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后续研发活动,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2017年12月26日
请各市、县财政部门加快已确定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尽快拨付到位。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后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后续研发活动,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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