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发布人:省科技文化处 发布日期:2017-12-08 文件号:豫财科〔2017〕234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科教〔2017〕6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7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7〕45号),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17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列2017年“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支出功能科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本地区(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并按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2017年12月8日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本地区(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并按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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