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新安县郁山煤业生产能力变更的公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11-29 河南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工信煤〔2013〕343号)等有关规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新安县郁山煤业技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年。 特此公告。 2017年11月29日 标签: 上一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炭企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豫工信联企业〔2015〕106 号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届全省中小企业与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