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周口港口物流港口产业集聚区产能置换信息的公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12-13 河南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50号)要求,周口港口物流港口产业集聚区钢铁项目产能需求拟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置换产能指标,现将周口港口物流港口产业集聚区产能需求信息(见附表)予以公告。 附表: 产能置换指标需求信息表.docx 标签: 上一篇:工信厅运行[2015]16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二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豫工信联企业〔2015〕244号 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