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博士后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管理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博士后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1-03
发布日期:  2018-01-03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8〕12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博士后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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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为加强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工作质量,根据《河南省博士后工作考评办法》(豫人社博管〔2014〕18号),现就2017年度全省博士后工作考核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博士后工作考评遵循“客观、公正、严格、求实”的原则,采取自评与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评,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深度交流、相互促进、全面提高。

二、考评范围

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含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以下统称参评单位)。已经设立工作站(含分站)的创新实践基地单位不再参加基地考评。

三、考评内容

(一)流动站:主要考评制度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申报专利、获得成果奖等)情况等。

(二)工作站:主要考评制度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成果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等。

(三)基地:主要考评博士后工作制度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引进、项目合作(对接)、科研成果转化及产生效果等。

四、考评组织

省博管办负责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参评单位自评、沟通协调、考评材料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设站高校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校流动站考评工作,省直(中直)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单位按有关要求开展考评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自评自查。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参评单位分别填写《河南省2017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考评表》,总结本年度博士后工作开展情况。

(二)实地考评。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由各省辖市、各高校单独组织考评会,省直管县(市)参加原省辖市考评会,不再单独组织,考评会总结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省直单位由省博管办统一组织。考评期间,省博管办适时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

(三)综合评定。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校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对博士后站、基地考评表进行审核,提出综合评定意见,于2月10日前将《考评表》及考评报告(含电子版)报省博管办。省博管办根据考评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考评结果。

六、结果使用

本次考评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不重视人才、科研,不开展博士后工作,经整改后工作仍没有进展的单位,申报上级部门撤销其博士后设站资格;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或单位兼并、企业倒闭、没有发展前景的基地单位,撤销其基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参评单位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博士后”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考评表》。在考评过程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及清单无涉密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考评进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按时报送考评材料(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一起发送邮箱,不再邮寄)。

(二)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联系,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各参评单位要以博士后工作考评为契机,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下步工作部署和安排,促进全省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

联系人:党明杰

电话:0371—69690313

邮箱:postdoctor2015@126.com

附件:河南省2017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考评表.xls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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