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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8〕17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02月08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
通 知
豫政办〔2018〕1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26号)和《河南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需求拉动、产业推动、协调联动,围绕生活服务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四大领域,实施15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增强信息产品供给、丰富数字创意和服务内容、引导信息消费习惯、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不断释放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打造我省信息消费升级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信息化发展水平总体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信息消费规模年增长11%,拉动相关领域产出年增长11%,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宽带建设发展各项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核心关键信息技术和相关产业实现新突破,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信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信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800亿元和700亿元。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增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6万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智能终端发展专项。以加快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重点,推进智能终端整机及配套产业快速发展,稳定富士康整机产能并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推动“非苹”手机向高端化发展,鼓励安阳、鹤壁、新乡、许昌、南阳、信阳、济源等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智能终端配套产业,打造全球重要的智能终端研发生产基地,力争到2020年手机产量达到4.5亿部,建成5000亿级智能终端产业集群。推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培育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工业级智能硬件、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硬件产业。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 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水平及产品供给能力。鼓励信息产品相关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实施新技术应用专项。加强大数据挖掘、云计算存储、数据可视化、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研发,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开展新型应用示范。聚焦光通信核心芯片领域,巩固光分路器领先地位,推动光通信产业链式发展,重点建设百亿级鹤壁光电子产业基地,打造有“芯”的中原光谷。聚焦物联网、移动终端、智能硬件等重点应用领域,推动智能传感器和传感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百亿级郑州智能传感器及终端产业集群。加快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试点省建设,到2020年,建设100个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培育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集群。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示范区建设,发展辅助驾驶系统等车联网相关设备,发展基于北斗位置大数据的新型服务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防科工局、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交通物流、农业粮食、政务、益民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推进大数据与各行业深度融合。支持郑州、洛阳、新乡等地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推进大数据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型企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信用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大数据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关联业态规模超过5000亿元,打造全国一流的大数据产业中心、数据应用先导区、创新创业集聚区、制度创新先行区,成为引领中部、特色鲜明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及相关单位)
(四)实施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专项。推动以安全芯片为主导的信息安全产业迅速做大做强,形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地位的千亿级信息安全产业。以国家移动智能终端公共安全技术基础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突破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芯片及其组件技术,依托信大捷安形成“安全芯片设计 安全智能终端生产 移动安全服务”全产业链,支持郑州争创国家级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在全国具有创新示范作用的信息安全产业。依托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及龙头企业,整合我省科研院所、院校的技术和人才等优势资源,建设省级信息安全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五)实施信息技术服务提升专项。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生态化发展。巩固提升我省轨道交通、智能电网等领域工业软件国内领先地位,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软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应用,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培育一批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加快郑州软件园、中原国际软件园(金水科教新城)、郑州台湾软件园、惠普———洛阳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新乡智慧产业园等软件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六)实施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全面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郑州、洛阳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安阳国家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建设。实施电商示范、电商扶贫、电商聚集等专项工程,加强电商人才引育,规范电商秩序。培育壮大我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动建设一批特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推进EWTO(电子世界贸易组织)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试点,支持我省跨境电商行业组织及龙头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国际标准、规范和规则体系建设。到2020年,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超过5600亿元,80%的县(市、区)建成覆盖乡村的电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实施“互联网 政务服务”专项。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架构,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到2018年年底,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推进便民服务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工商局及相关单位)
(八)实施网络文化发展专项。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进传统出版物数字化转化和网络化拓展,推进国家新闻出版融合发展(郑州)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内容 平台 终端APP”的发展新模式,打造全媒体出版产业链。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培育视听新媒体、新兴出版业等文化新业态,着力办好大河网、映象网、河南网络电视台、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等视听新媒体业务。加快发展数字传媒、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重点文化产业,不断丰富数字文化内容,组织实施“老家河南”微视频工程,鼓励推出更多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进我省百家网站建设,广泛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到2020年,打造5至10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网络文化企业。(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九)实施信息惠民促进专项。按照“便民、利民、惠民”原则,重点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鼓励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推动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发展,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健康服务新模式发展,依托云计算项目,以标准化为前提,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逐步实现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惠民服务。支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积极培育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多险种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发展智慧旅游,争取全省所有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基本实现免费无线网络(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加快信息化无障碍建设,提升对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旅游局及相关单位)
(十)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升级专项。加快骨干传送网扩容升级,大幅提高城乡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建设试点和商用进程,发展下一代互联网。推进窄带物联网(NB—IoT)建设部署,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到2020年,光纤到户覆盖所有家庭,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80%。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试点示范,到2020年,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初步形成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升工程,发挥郑州、开封、洛阳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作用,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一)实施信息消费降本增效专项。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降低面向“双创”基地、中小微企业的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水平,推动通信、物流、支付、售后等全过程降成本。搭建社会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和物流配送调配体系,打造智能化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推进大通关建设,全方位提升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关键环节网络化、标准化水平,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交通运输厅、省政府金融办)
(十二)实施网络扶贫专项。加快贫困、偏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网络全覆盖。完善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为基础的扶贫信息系统,开发适合农村及边远地区的移动应用,强化扶贫信息综合服务能力。落实电信普遍服务机制,持续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全省贫困自然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工程,2018年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贫困自然村光纤网络全覆盖和所有自然村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全覆盖。持续深化信息网络扶贫,积极开展贫困村电商帮扶试点,统筹推进涉农信息应用普及推广,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广益农信息社,为农民提供线上、线下的信息咨询与指导服务。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构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和学习交流平台。(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业厅、教育厅、通信管理局)
(十三)实施信息技能提升专项。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民、老年人等群体,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构建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为补充的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现有中高等职业院校、高校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领域相关专业设置,改革课程体系,推广订单式培养,建设信息化人才实训基地。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提升全民信息技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及相关单位)
(十四)实施信息消费体验专项。充分发挥郑州、济源、洛阳、新乡等四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的示范作用。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举办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
(十五)实施信息消费安全保护专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技术攻关,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降低信息消费风险。(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工商局、质监局、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信管理局及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各项支持信息消费的政策,研究制定我省的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统筹投资,加大投入,支持现有的各类资金、基金向信息消费类项目倾斜。鼓励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拓宽信息化发展投融资渠道,加大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力度,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建设多层级、跨地区的全省一体化“信用云”平台,实现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有关部委、大数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征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覆盖。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息消费全流程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消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个人、企业征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评估服务,到2020年,信用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规模,大数据信用产品和服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严厉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加强网站可信验证核验,建立可信网站数据库,推广应用可信网站标识。
(三)完善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梳理信息消费内容目录,与国家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对接,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范围,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政府、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发展、支持民生改善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抓好落实。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积极借鉴省内外推进信息消费的成功经验;合理定位、循序渐进,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推进和升级信息消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