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18〕13号、人技表彰函〔2018〕1号文件,做好我省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18〕13号、人技表彰函〔2018〕1号文件,做好我省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3-09
发布日期:  2018-03-14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8〕85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18〕13号、人技表彰函〔2018〕1号文件,做好我省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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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摸清当地和行业部门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部通知明确的推荐条件做好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可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各1人,郑州可推荐各3人,洛阳、新乡、南阳可推荐各2人,优先从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中推荐;推荐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个、候选个人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予推荐。 二、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和撰写有关申报材料,各种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相关电子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yrszy2012@163.com。   三、联系方式联 系 人:职业能力建设处    卢义电  话:0371—69690105(传真)69690106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3号).docx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8〕1号).docx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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