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科〔2018〕9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河南省2018年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实施方案》,助推我省工业发展转型攻坚行动,提升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安排,决定在河南省质量标杆基础上推荐全国质量标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质量标杆重点遴选方向 质量标杆是指工业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质量水平、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遴选方向为: 一是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技术),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是“互联网 ”方向。遴选企业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重点挖掘企业在“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的有效实施案例。 根据工信部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质量标杆的遴选将对原材料行业企业有所侧重,鼓励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二、全国质量标杆申报条件和推荐 历年的省级质量标杆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一)申报单位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模式和方法(技术)具有通用性和创新性,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 (三)申报单位须承诺被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质量标杆经验分享交流活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组织单位)依据本通知要求,在2018年及往年河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中筛选和推荐上报。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1个典型经验,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省工业和信息委。 申报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 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系统申报(www.qmb.org.cn)。申报企业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请各组织单位做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6月30日前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按有关规定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编写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各组织单位于2018年6月20日18:00点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联系人:路正红 电 话:0371-65509943 (传真) 邮 箱:hngxtkjc@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16室 邮 编:450000 附件:1. 2018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2. 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及申报流程 附件下载.doc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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