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8〕1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索 引 号 10001-01-2018-0002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8〕18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8〕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着力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15—2017年连续3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郑州市政府等3个省辖市政府、巩义市政府等2个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省直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

  附 件

  

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省辖市(3个)

  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鹤壁市政府

  二、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省直管县(市)(2个)

  巩义市政府、长垣县政府

  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省直单位(11个)

  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地税局、国税局、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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