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80号)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决定举办2019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19年5月19-26日
    (二)主题
    科技强国 科普惠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八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高全民科学意识、科技能力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号召全省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着力营造优良创新环境,全面提升全省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迈入创新型省份行列,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河南省科学普及条例》,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突出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凸显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共享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科技扶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重大成果,特别是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增长方面的效果。展示优秀科普作品、展品及重大事项,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河南省科学普及条例》,助力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建设。推进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以及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
    (二)体验美好生活活动。突出科技创新对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和水平提升的显著成效,针对公众关注的科技热点,开展科普讲解、实验演示、示范传授等活动,普及基本科学知识和常用技术方法。面对公众科技多样化需求,举办互动、参与、体验性的科技活动,面向青少年、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普惠民活动。
    (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强农村科普资源和科普能力建设,服务于脱贫攻坚的需要,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提供精准技术帮扶活动。推出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的特色科普活动,组织流动科普活动。加大农村科普活动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普及科学知识,传授实用技术方法、树立科技致富、健康生活的理念,助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和定点扶贫县科普。
    (四)促进科技成果惠民。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开展节能低碳、大气、水、土壤和面源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禁毒教育、防震减灾等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灾害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各类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倡导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尊重创新创业活动。
    (五)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科学进步条例、河南省科学普及条例、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推动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法律素质提升。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部门工作重点任务,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依托优势资源,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活动,形成省重大活动引领、部门活动各显特色、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多种媒体广泛传播,科普活动遍及城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19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请于2019年4月8日前填报《2019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9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向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对2019年度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将推荐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董雅松 (0371)65506252
                  林  洋 (0371)65907334
    电子信箱:kjtzfc@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1室     附件:1.2019 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19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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