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李伟昉等30位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李伟昉等30位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19-06-14

发文字号:  豫人社发〔2019〕3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李伟昉等30位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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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2〕1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届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名单的通知》(豫政〔2018〕4号),河南大学教授李伟昉等30位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晋升一级薪级工资,晋升工资从2018年2月1日起执行,如其2015年2月1日以来已经奖励晋升过工资的,不再奖励;企业职工的奖励,由企业自主决定。

 

附件:李伟昉等30位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名单.docx

 

 

2019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考核奖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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