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确立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技术应用案例和实践模式,引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12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
1. 工业节能技术。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重点征集流程工业节能改造、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工业锅炉及窑炉、电机系统、变压器等)、可再生能源与余能利用、工厂和园区能量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微电网、储能、保温、密封等)、能源信息化管控、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等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 工业节能装备。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
(二)申报材料
1. 工业节能技术
(1)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
(2)申报单位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第三部分)。
2. 工业节能装备
(1)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只填一份,但申报多项装备时,每项装备填写一份,并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第四部分);
(2)根据装备所属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详见《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附件2第三部分)。
二、“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灶、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具体详见《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附件2第一部分、附件3第一部分)。
(二)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质量、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评价规范(附件2第三部分、附件3第二部分)和能效指标,选择能效水平领先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需填写《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表》(附件3第三部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申报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在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即可。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有关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含:中央直属企业、集团企业)按要求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含申报汇总表),与申报材料一并于2019年7月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含word和pdf版)。
(二)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孙志民 0371-65509820 王佳凝 0371-65507661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116室。
电子邮箱:hngxtjn@163.com 邮编:450000
附件:1.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2.工业节能装备及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
3.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
4.工业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填写)
5.工业节能装备推荐汇总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填写)
6.“能效之星”终端消费类产品推荐汇总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填写) 附件下载:豫工信办节(2019)112号文件附件.rar
2019年6月17日
豫工信办节〔2019〕112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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