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公告2017年第3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08-29 河南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2017年5月15日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发生“5.1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撤销并收回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矿长程欢(证号:412328197005081819)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28日 标签: 上一篇:豫工信办煤〔2019〕115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的通知 下一篇:豫工信办节〔2019〕112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