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发布人:科技文化处 发布日期:2019-06-29 文件号:豫财科〔2019〕59号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19〕83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的函》(豫科条 〔2019〕33号),经审核,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19年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9年“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用于奖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省级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210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自行用于研发等相关支出并相应设置辅助帐;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偿还债务及其他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2019年第二批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预算表 2019年6月29日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河南省企业技术创新省级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210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自行用于研发等相关支出并相应设置辅助帐;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偿还债务及其他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2019年第二批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预算表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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