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五批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五批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发布人:科技文化处 发布日期:2019-06-29 文件号:豫财科〔2019〕61号
省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7号)文件精神,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和省科技厅《关于请研究解决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奖补经费的函》,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第五批河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9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专项用于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考核奖补。请及时通知平台依托单位,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请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01号)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2019年第五批河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表 2019年6月29日
为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7号)文件精神,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和省科技厅《关于请研究解决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奖补经费的函》,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第五批河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9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专项用于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考核奖补。请及时通知平台依托单位,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请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01号)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2019年第五批河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表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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