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6-27
发布日期: 2019-07-03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2019〕162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为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工作 (一)按照《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要求进行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的规定,对我省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该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岗内报备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含需要占岗转评人数),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上网公示,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职称的依据。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空岗内可直接聘任,是否占用年度评审计划,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二)鉴于我省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今年5月份进行了调整,事业单位依据新标准还未进行调岗工作,今年教育事业单位按下列要求进行评审计划备案: 1. 单位可根据新标准测算相应岗位数和空岗数,以此为基础,报备年度评审计划。 2. 省、市、县教研室的比例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测算和备案。 3. 充分考虑党校的特殊性,省辖市委党校按照正高11%、副高31%、中级50%以内,县委党校按照正高5%、副高30%、中级49%以内的标准进行测算和备案。 (三)提交的报备材料包括:《××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一式3份,加盖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最新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复印件)。 (四)坚持年度评审计划备案一次完成原则。省直单位备案截止时间为7月20日,自主评审单位备案截止时间为8月底。逾期不再报备和公示。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自行安排备案工作,备案时间最晚不超过7月底,自主评审单位不超过8月底。 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 (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在职在岗,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担任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应担任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无违规违纪行为。 3. 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专家库人选信息应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填写上报。除必填栏外,从事专业、毕业院校的专业、取得职称时间、手机号、行政职务栏也应填写准确、详细。 根据有关要求,专家库人选信息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邮箱等传输。 (四)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底。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部门可自行安排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报送要求和时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推荐选拔。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设是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原则,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对推荐人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不得违反规定超比例申报评审计划,不得违反逐年逐步到位原则突击评审职称,不得只评不聘(评聘分开系列除外),造成事实上的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直接监管责任,在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同时,加强政策指导和审核把关。 (三)加强指导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及时上网公示,对未按政策要求报送的职称评审计划不予备案,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2019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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