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伟副省长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豫煤安监一〔2019〕63号)上做出批示,要求省工信厅会同河南煤监局督促煤炭企业抓好“会诊”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为认真贯彻落实刘伟副省长批示精神,省工信厅将会同河南煤监局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煤炭企业要对安全“会诊”隐患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并将隐患整改工作进度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省工信厅。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会诊”矿井数量、查处隐患条数(含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已整改隐患条数、目前尚未整改的隐患条数及清单(见附件)。省属煤炭企业、神火集团、中煤资源河南分公司直接报送;地方煤矿由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
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立即开展安全“会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要督促煤炭企业特殊时期采取特殊举措,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缩短隐患存在时间,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杜绝系统、设备“带病”运转,严防各类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发生。
三、省工信厅、河南煤监局将对各地、各煤炭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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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全“会诊”尚未整改隐患清单.doc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