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001-01-2019-00170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05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周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19〕14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8月16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周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豫政〔2019〕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周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1号)精神,对周口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撤销淮阳县,设立周口市淮阳区,以原淮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淮阳区的行政区域,淮阳区人民政府驻城关回族镇朱家街130号。
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