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未验收的2017-2018年度开放合作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或延期申请书达到预定实施期限的项目。
    二、验收方式
    省科技厅会同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专家进行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提出验收意见,必要时对有关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三、验收材料
    1.材料准备。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备齐验收材料,拟于2020年1月20日前组织并完成验收工作。验收材料包括:《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双方合作关键技术研发总结单项报告》、《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少一套材料为原件)。
   2.材料报送。通过验收的项目请于验收后15个工作日,将审定通过的验收材料胶装合订为一册(书脊为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处(2322室),并于《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报信息和上传相关附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项目绩效考核数据统计表》请发电子版至邮箱。
   四、其他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及时送交材料和填报系统,对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以上未提交的单位,其项目视为不通过验收。此次验收工作之后,不再统一组织开放合作项目验收。
    联系人:郭建 
    联系电话:0371-65908253 电子邮箱:kjcgzhc@163.com
   
    附件: 
    1.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2.XXX单位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4.项目绩效考核数据统计表2019年11月21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