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众创空间推荐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精神,我省现组织开展国家众创空间的推荐备案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内符合条件的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国家众创空间。
    二、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了减少申报主体的负担,实现众创空间申报“无纸化”、“留痕迹”、“可追溯”,今年科技部火炬中心专门建立了国家众创空间申报信息平台。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请登录国家众创空间申报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材料申报。请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至省科技厅,并汇总出具推荐文件(附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于2019年12月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科技金融与服务业处    李东永 
    联系电话:0371-86561637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12房间
    邮政编码: 450008
    工作邮箱:hnskjqyfhq@126.com         附件:1.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
          2.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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