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001-01-2020-00002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9〕66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1月09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
实 施 意 见
豫政办〔2019〕6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深化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符合新课程要求的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师资得到有效保障,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实施普通高中“1256工程”,重点培育100所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200所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教学创新基地学校、500个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学科,设立600项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研究课题。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生品德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提升智育水平,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强化体育锻炼,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使其掌握1—3项体育技能。增强美育熏陶,积极开展舞蹈、戏剧、影视与数字媒体艺术等活动,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重视劳动教育,统筹开展生产性、服务性和创造性劳动,实现知行合一,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
(二)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新课程实施能力。围绕新课程改革,遴选200所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教学创新基地学校,围绕课程体系建设、教学环境创设、教学方式改革、课程资源开发等进行研究与实践,开展校长、教师挂职交流和跟岗学习,对口帮扶薄弱高中。
(三)加强学校课程建设。普通高中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设置要求,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要采取系统化和具体化的措施,将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到教育改革与教学实践中,转化为教师可执行、学生可接受的教育教学设计和行动方案。要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设丰富多彩的特色课程,供学生选修。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
(四)有序推进选课走班。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指导学校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学校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要加大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套等方面统筹力度,为走班教学提供保障。探索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加强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
(五)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开展教学。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认真开展实验教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以师生为中心的智慧教育教学环境。遴选500个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学科,开展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探索,带动全省学科教学水平整体提升。
(六)优化教学管理。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落实市、县级监管责任,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制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做好反馈,引导改进教学。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七)深化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考试评价制度,学业水平考试、高校招生考试均以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国家教育教学相关文件为依据。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科目均实行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考试方案。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选考科目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深化考试命题改革,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加强命题队伍建设,提高命题质量,重点加强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高校要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设覆盖三个年级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并纳入必修内容。普通高中要明确指导机构,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高校要以多种方式向普通高中介绍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社会资源,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九)强化教研专业支撑作用。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研究学科课程的育人路径,探索教学方式的实施策略,提升教研水平,促进教师发展。完善教研体系,创新教研方式,打造共建共享的教科研服务工作平台,建立高校、教科研机构与普通高中协同研究机制。围绕新课程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设立600项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研究课题,力争形成一批优秀成果并推广应用。
(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各地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普通高中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培育良好育人生态,形成独特办学风格。深入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遴选100所办学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课程丰富多样、教学方式灵活、评价科学有效、办学绩效突出的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和校舍资源不足问题。加强普通高中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建立并落实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自然资源部门要保障学校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十二)强化条件保障。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校长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校长的考核评价,完善优胜劣汰机制,督促其提高素质能力。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完成教职工配备的基础上,2021年年底前再增加10%以上的公办普通高中教师,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扩充教育资源,2021年年底前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配齐所有选课走班教室。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调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省辖市市区和济源示范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确有困难地区可延至2022年春季学期执行。完善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高度重视并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制定化解计划,构建债务控制长效机制。
(十三)强化考核督导。将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学校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十四)营造良好环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关心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报道各地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