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3日—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
联系电话:0371—65509972,65509816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3日—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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