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题分类: 职业能力建设
成文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3-09
发文字号: 豫应急〔2020〕13号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要求,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9〕50号),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河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0日
河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要求,加强我省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基础建设,促进我省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全面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现在开始至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每年安全技能培训6万人次以上。 ——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30%以上。 ——培育中原油田培训中心、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郑州工业技师学院3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示范基地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考试点,河南化工技师学院、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2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 二、重点工作 (一)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1.加强在岗员工整体素质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本企业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覆盖全员,将劳务派遣工、外包施工队伍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能力开展自主培训的企业,可围绕提升职工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岗位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编制内部培训教材、考试标准和题库,自主组织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不具备能力的企业须委托有能力的企业或机构,提供量身定制的培训考试服务。 2.强化新员工入职培训。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时长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落实师带徒制度,出徒后方可独立上岗。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招收比例。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要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工信等部门在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矿山井下作业、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油气管道带压开孔、金属冶炼煤气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3.突出抓好班组长轮训。各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企业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实施方案,2021年底前将班组长轮训一遍。培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坚持自主培训、院校培训、委托培训、网络培训等相结合,根据企业生产特点灵活安排学习。坚持从班组生产工作实际出发,学用结合,针对班组长岗位要求和特点,确定培训内容,编选培训教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企业依法明确特种作业岗位,新任用或招录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危险化学品和新申请煤矿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课时要求,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安全培训任务;严格理论考场和实操考场建设要求,完善实际操作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考生身份识别系统、自动叫号系统等设备设施,考场布置不符合考试标准要求的考试点不得承担考试任务;严格监考和考评管理,每场考试(煤矿除外)由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自动随机安排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无故不参加监考考评、违反监考考评纪律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二)强化提升安全技能培训保障能力 1.建立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强化规划布局和经费投入,在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2021年底前实现每个化工园区都有具备实训条件的机构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安全技能培训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及时向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推荐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争取有关政策激励。 2.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各级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加强协调,成立工作机制推动若干职业院校在高危企业建设分校区,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推动化工园区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联盟。遴选具有特色的职业院校,设置安全特色专业。应急管理部门、工信部门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承担企业和社会安全培训,支持其申报安全生产考试点。 3.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和高危行业分院,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建立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学习培训学分积分制度,实现理论知识再培训以线上学习培训为主;探索为每位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身账号和档案,存储个人学习、培训、从业岗位、考核取证等信息,一人一档、终身有效,使培训考核过程可追溯。 4.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快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以外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的制定,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开发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的教材体系,编写统一教材,建立从业人员考试题库。鼓励企业编写企业内部培训教材,结合统编教材使用。依托国家安全生产数字资源库建设,积极推动安全培训课件、事故案例、电子教材等资源共建共享。 (三)强化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 明确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确保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补贴到位。 1.适时调整安全技能培训机构补贴目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下年度拟承担补贴性培训机构名单报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2.明确安全技能补贴职业目录和补贴标准。将特种作业人员10类职业54个工种纳入职业技能补贴目录。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有调整的,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调整职业技能补贴目录。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的,每人补贴800元,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每人补贴300元。 3.统筹安排补贴资金。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原则上实行属地原则,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及发放等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对在省直参保的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筹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要机遇,是夯基垒台的关键举措,必将促进我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快速完善发展。为保障方案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作协调、政策宣传和培训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工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落实各项补贴和鼓励政策,确保安全培训有持续投入、可长期运行、培有用人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所辖高危企业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安全培训中的实际困难。 (二)加强培训信息化管理。切实贯彻“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实现高效便捷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使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煤矿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使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系统。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培训、考核、发证、信息查询、领取补贴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全程跟踪,减少纸质申请材料,简化办理环节,防止培训信息误报,确保补贴到位。 (三)加强安全执法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技能培训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把企业安全培训和考试监管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必查内容,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安全生产常识作为日常执法重要方式,发现应持证未持证、持假证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附件:2020/2021年全省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计划
附件 2020/2021年全省高危行业企业 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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