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9〕371号)要求,为更好发挥社会信用领域专家在信用智库建设中的人才支撑作用,汇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现面向全省征集专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品行端正;

  2.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信用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专业条件

  智库专家分为研究型专家、技术型专家和管理型专家。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研究型专家(高校、科研院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在信用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2)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并从事信用领域工作6年以上。

  2.技术型专家(企业)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在信用领域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强信用大数据产品研发、信用便民惠企项目开发、信用服务运营和信用场景拓展能力的省内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科创型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骨干,以及从事信用领域工作6年以上。

  3.管理型专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1)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管理人员;

  (2)长期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征集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1.单位推荐,个人填写《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申报表》、《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信用承诺书》,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上身份证明、个人简历、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邮寄(限EMS)至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

  2.自我推荐,个人填写《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申报表》、《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信用承诺书》,并附上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邮寄(限EMS)至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

  四、入选公布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管理工作,对申请入库的专家组织审查遴选和评议后,确定入选专家名单,并在“信用河南”网站发布入选结果。建立专家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评估和退出机制,原则上每3年对智库名单进行调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麟 梁斌 0371-69691531 18638628233

  电子邮箱:hnxytxjs@163.com

  附件:1.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申报表

  2.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信用承诺书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 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申报表.docx

附件2 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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