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申报单位:
    近期省科技厅先后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63号)、《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76号)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申报通知。为做好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请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申报单位为企业、科研院所的,须由所在地市或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邮箱(附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的,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及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邮箱。
    2.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推荐报送。我厅将根据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按照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联系电话:0371-65908396
    电子邮箱:hnskjtgxc@126.com

    附件: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名单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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