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省辖 市、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企业,省 属 国有企业: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人员工资状况,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批复 ,现发布我省 202 3 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河南省 202 3 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 7 .5 % 。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 各类 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非公有制企业 参考 202 3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结合 自身 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同时,指导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三、各类企业要努力提高 全员 劳动生产率,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 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工资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确定 职工工资增长 幅度 要符合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
202 3 年 8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