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参保单位、参保居民: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1〕3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等 文件规定, 经 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及 现场 评估 验收,拟定 平顶山市高济安顺大药房有限公司 为 高新 区 医疗保障 定点零售药店 ,为 辖区 参保人员提供 药店购药 服务 。 如有异议, 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至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 。公示 时间: 202 3 年 9月1 日 — 202 3 年 9 月 7 日 举报 电话 : 3986269 3986261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