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院校企业面对面”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河南省“院校企业面对面”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 10:33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畅通高质量科技成果和产业技术需求对接渠道,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河南省“院校企业面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目标,以重点领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引聚省内外先进科技成果,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及行业龙头企业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搭建高校院所和企业面对面精准对接、产学研用融通创新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桥梁纽带,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创新,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河南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重点任务

以满足企业技术需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目的,以科技成果供需面对面对接为途径,推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贯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2024年河南省“院校企业面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任务:

(一)深度挖掘创新成果供给。 面向省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策源单位,征集和挖掘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等重点产业领域具有转化和产业化潜力的高价值科技成果,形成高水平创新成果供给。

(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需求牵引,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推动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创新资源配置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加强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依托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机构、投融资机构等专业人才及机构开展技术需求征集、成果验证、孵化和产业化等全过程跟踪服务,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及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提供高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三、任务分工

(一)河南省科技厅 负责牵头开展“院校企业面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列对接活动,协调全省范围内优质科技资源向承办单位提供科技成果推送、概念验证、风险投资、创新创业辅导、产业场景应用等服务,研究解决对接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入选活动,省科技厅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活动成效突出的组织方,将在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负责遴选及推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承办单位,指导承办单位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对通过对接活动成功落地转化科技成果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省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

(三)承办单位 原则上应为国家及省高新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区域创新载体,可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共同组织开展,承办单位负责制定“院校企业面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围绕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征集企业技术需求,筛选优质科技成果,积极对接高校院所、企业和投资机构等,将技术成熟度较高、产业化前景较好的项目推荐进入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www.nttzzc.com)。

(四)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负责在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进行线上直播、宣传及常态化科技成果展示推广,负责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后续跟踪与效果评价。

四、工作程序

(一)活动申报。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河南省“院校企业面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本着公平、公开、自愿原则,由承办单位自主申报承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方案电子版和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hnkcxxkf@163.com邮箱。

(二)择优承办。 省科技厅根据申报承办工作方案,综合评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主题、工作基础、组织架构、支撑保障等因素,择优确定活动承办单位。

五、其他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各单位的活动谋划须突出需求导向,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活动组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郭莹 15738416168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371-65990399


附件:河南省院校企业面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工作方案(模板)

2024年5月2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