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场景培育开放和大规模应用行动方案 (2026—2028年)的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场景培育开放和大规模应用行动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豫政办〔2026〕1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场景培育开放和大规模应用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18日

河南省场景培育开放和大规模应用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扩大场景有效供给,促进场景资源开放和公平高效配置,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1 2 4 N”目标任务体系,以场景创新为牵引,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完整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场景资源开放应用高地。到2026年年底,场景供需对接机制基本建立,“三张清单”(场景机会清单、能力清单和案例清单)发布,场景创新人才库、验证中心库、典型案例项目库、产业基金库初步形成,支撑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一批重大场景起步建设。到2027年,持续完善场景协同推进体系。“三张清单”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区域综合性重大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加快建设,典型案例累计达到30个以上。到2028年,全面打造场景创新生态。场景工作机制高效运转,每年促进100项以上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场景落地完成市场验证、应用迭代并产业化发展,为企业提供1000次以上场景服务,举办50场以上对接推广活动,打造50个以上具有推广价值和带动作用的典型案例,形成场景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二、培育拓展经济社会应用场景

  (一)打造新领域新赛道应用场景。

  1.数字经济领域。强化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构建数据标注产业生态、能力提升和场景应用。高标准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推动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医疗健康、交通运输、平台经济、自然资源、气象服务、卫星遥感等领域数据融合应用,打造一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场景。(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人工智能领域。深入推进省人工智能行业赋能中心建设,加快医疗、农业、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打造一批行业细分应用场景。加强具身智能推广应用,聚焦智能制造、智能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开放高价值应用场景,服务产业、消费、民生、治理等领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空间无人体系领域。鼓励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拓展低空航空器在生产作业、低空运输、公共治理等领域应用。拓展无人车在园区物流、安防巡逻等场景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生物技术领域。推动生物技术广泛应用于新材料、建筑、能源、环保等产业创新场景,开放生物基材料替代、生物能源低碳转化、天然产物绿色制备等应用场景。突破细胞与基因、合成生物、生物育种技术,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在生物制药、生物化工、生物材料、生物食品等场景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清洁能源领域。创新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生产运行管理等应用场景,开展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智能电网场景建设。打造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应用场景,推进再生能源发电与绿色制氢、新一代风电光伏、先进储能技术场景建设。探索开展氢能综合应用,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应用场景。(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应用场景。

  6.制造业领域。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应用场景,开发柔性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应用场景。支持制造业企业向自主工业操作系统开放应用场景,推动培育和开放工业设计、中试等生产性服务业应用场景。(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交通运输领域。打造创新智能交通管理、车联网、智能调度等应用场景,推进固定线路、封闭园区等场景下的智能驾驶发展。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智慧公路、智慧航空货运、智慧枢纽等规模化应用场景建设,实现智慧航道、智慧绿色港口等应用场景落地。探索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推广国际公路运输模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现代农业领域。发展智慧农业,实施农业全链条数字化工程,推动智能灌溉、畜禽水产智能化养殖等数字技术应用,加快构建“产业大脑 未来农场”等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加强智能农业设施建设,运用智能自主无人作业等关键技术,实现农田自适应感知、农机行为控制、智慧畜牧业环境控制等场景应用。推动农业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加快传统育种向智慧育种转变。(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智慧物流领域。发展“人工智能 现代物流”,推进物流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探索物流新模式和公铁、水水、铁水智慧联运,推广无人车、船、机、仓以及无人装卸等技术装备,完善智能快递箱、冷链智能自提柜、智能充换电站等设施。创新无人运输、无人装卸、无人配送、智慧仓储等应用场景。(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行业领域应用场景。

  10.智慧水利领域。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水网、工程,推动“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江河湖库巡查等应用场景开放,提升智能防洪、水网智能调度、河湖库立体空间智能监管、水利工程智能运管等能力。(省水利厅牵头负责)

  11.应急管理领域。聚焦应急救援体系数字化建设,加强智能感知、无人救援、航空救援等技术和装备创新应用,打造低空协同处置、全链条数字化防灭火等特色场景,探索灾害风险智能研判、多灾种监测预警、航空应急救援、极端环境应急通信保障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综合处置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负责)

  12.安全生产领域。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高危行业全要素智能监管,打造智能化矿山、危险化学品数字化监管、工贸企业重点环节智能管控等细分场景,深化“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智能视频分析预警、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智慧帮扶、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控等应用,构建全域覆盖、精准高效的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场景体系。(省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应用场景。

  13.政务领域。推动智能审批、智能监管等智慧化建设,打造智办易办服务场景。探索群体就业公共服务、数字社保、企业用工需求场景。(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城市治理领域。依托城市感知网络体系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打造智慧市政、智慧交通、智慧住区、智能建造等应用场景。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有序开放城市时空数据,探索拓展数字孪生城市、智能体辅助决策、无人配送、智慧泊车等高价值应用,创新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场景,构建城市数字化长效运营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乡村建设领域。统筹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打造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以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应用场景。(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打造污染物动态监测、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等应用场景,提升监测、处理、修复等全流程生态保护能力。加强低空、遥感等技术融合应用,推出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灾害防治等应用场景,提升林业等领域管护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民生领域应用场景。

  17.医疗卫生领域。创新辅助诊断监测、肢体智能康复、健康咨询、远程医疗等医疗应用场景。推动智能设备在健康咨询、辅助诊断、疾病干预、康复训练等医疗场景集成应用。加快大模型在药物智能筛选、临床试验设计与分析、药物合成工艺优化等场景应用,提升药品研发生产效率和质量管理水平。(省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教育领域。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各环节,探索在线课堂、虚拟仿真实训、虚拟教研室、新形态教材、教学资源建设、智慧校园等场景。(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19.养老助残托育领域。创新服务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终端服务系统、在线家庭医生药师等应用场景,打造科技助残、家政服务、托育照护、康复医疗、健康服务等相融合的生活服务场景。(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文化和旅游领域。建设快速通行、预约预订、智能导游、客流管理、虚拟游览相融合的数字文旅应用场景。加强数字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多业态集成,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街区、博物馆等打造“人工智能 智慧文旅”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动5G AR/VR技术在文旅消费场景应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

  21.跨界融合消费领域。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领域消费跨界融合,培育技术融合应用场景,拓展沉浸式互动场景。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打造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体验式消费场所。发展低空消费,打造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场景。(省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场景培育开放生态

  (六)健全场景培育开放全流程管理制度。建立“三张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清单征集、发布和更新工作。坚持公平开放、平等参与,场景机会清单由各地、各部门牵头梳理并向社会公布;场景能力清单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征集;场景案例清单收录成熟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建立全省统一的场景资源库。(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场景供需对接机制。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地、本领域应用场景供需对接工作,每年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场景对接会、路演会等活动,推动场景供需精准对接,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促进场景项目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场景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复制典型案例,并推荐申报国家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重大应用场景。支持各地依托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布局建设一批区域综合性重大场景,推动相关领域应用场景集中布局、集中展示体验,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聚焦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未来能源、智慧农业、生物技术、城市治理等基础条件好、开放潜力大、推广价值高的领域,建设一批高价值小切口应用场景,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验证,推动技术升级、商业模式创新、制度突破,打造具有引领性的新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建专业化市场运营主体。鼓励多元主体联合组建场景应用推广公司。培育一批场景合伙人、场景实验室等专业服务机构。构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协同的场景服务体系,推动场景挖掘、概念验证、资源链接和生态构建。(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搭建场景创新数字平台。建设全省一体化场景信息汇集发布平台,统筹推动场景需求发布、场景能力展示、典型案例宣传和场景供需对接、项目实施跟踪监测,打造实时在线的“中原应用场景发布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四、强化关键要素支撑保障

  (十一)强化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保障。上线运行河南省公共数据开放门户,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服务、应用规范管理、高效共享,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质量。制定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方案,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推动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负责)

  (十二)前瞻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等前沿领域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验证平台,建设省级场景验证中心资源库,加强资源统筹协调,为各领域、各行业场景创新提供“概念验证场”。在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建设中前瞻性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与应用场景载体,为智慧交通、无人配送等复杂场景提供集成化测试环境和落地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场景资源开放。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动试用新技术、新产品,特别是省属企业主动开放主业领域细分场景资源,吸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强化场景开放协同共享。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发掘和提出小切口场景需求。围绕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会议活动打造应用场景。支持将场景创新纳入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和规划设计环节,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省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多渠道培养专业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置场景创新类专业课程,支持设计跨学科课程,开展应用场景创新人才培养,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懂场景、懂技术、懂产业的复合型产业科技人才。将场景创新人才纳入省级人才引进计划。逐步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场景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中将参与应用场景创新实践的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建立场景创新人才库,畅通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通道,健全人才培养、晋升和激励制度体系。(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搭建省级场景创新基金库,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加大对场景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场景贷”“场景保险”等专属金融产品。加强场景创新企业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将场景开放与招商引资结合,以场景招引产业链关键企业、产业项目落地。(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河南金融监管局、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新建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新场景应用投入占比不低于总投资的5%。统筹用好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重大场景应用项目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作用,加大对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营造创新包容环境。在应用场景培育开放工作中鼓励改革创新,秉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探索“沙盒监管”等治理模式,实施“包容期”管理、柔性监管、负面清单等新型监管制度。对应用场景创新解决方案采购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采取“尽职免责”监管模式,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氛围。强化场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大胆探索,拓展应用场景。(省纪委监委、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省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等部门参与的场景创新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本地、本领域场景培育开放、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工具作用,确保场景机会对经营主体平等开放,有效降低企业参与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产业、科技、金融等政策的协同配套,形成政策合力。发挥场景在各类改革试点中验证制度政策、管理规则、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在特定场景下开展监管验证测试。加大应用场景成效宣传力度,营造支持场景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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