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 委 :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平台,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 2018 〕 939 号 ),现将申报 202 2 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有关要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权限下放至县(市),请 各县(市) 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1 和附件 2 ),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见附件 3 和附件 4 ) ,自行组织辖区企业进行评审, 于 202 2 年 6 月 20 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 将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格式见附件 5 )和评审意见(连同电子版,)直接呈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电子版(附表用 Office Excel 格式)一并报送。
二、 请 四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于 202 2 年 6 月 5 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正式行文,将 申报材料一式 3 份报送我委 ( 电子版一并报送 ),由我委统一 组织评审和上报。
联 系 人:袁 润
联系电话: 0391-3569077
电子邮箱: jzfgwgyk@126.com
附件: 1. 《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办法
5. 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