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国家工信部 、 省工信厅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申报工作,严格落实政策,保证申报工作严谨规范,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于所有申请企业、所有批次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的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均按照国家工信部 、 省工信厅年度培育工作通知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公开、自愿的原则,按照由各县(市)区初审,市级审核,然后按分配名额向省工信厅推荐,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最后由省工信厅认定。

二、对于所有申请企业、所有批次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的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市工信部门均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所有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核。按照随机抽取、随机分组的 “ 双随机 ” 方式确定审核专家,并对参评专家名单进行严格保密,全程保障公正 、 严谨、规范。提醒所有申请企业不要听信任何非官方以外的传言。

四、申请企业只需登录系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填写,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填写内容主要是数据指标和客观陈述,只要确保真实有效,无需任何其它中介机构辅助。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属地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部门咨询。

五、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相关工作,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邮箱: jzzxqyk@163.com )。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3 月 2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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