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地市组织筛选,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现确定河南卓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等436家企业为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
望各地市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按照《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辖区内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工作,不断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发展壮大。
附件:2012年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名单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