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2015〕35号)要求,现将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要求
开封市科技局负责开封市辖区内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选的推荐工作。项目(人选)申报单位可在河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cg.hnkjt.gov.cn)查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并下载《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等有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人选)须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强调候选人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所提供的主要支撑材料应为在河南工作期间取得,且具备以下条件:
1.近年来在科技创新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提出了新理论、新学说,引起该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创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外处领先水平;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了技术跨越,支撑和引领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特别巨大,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特别重大。
2.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且为第一完成人。
3.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能够持续做出更大的贡献、取得更大的进步。
(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项目按性质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和软科学类。各类别的申报要求和申报一、二、三等奖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见《推荐工作手册》,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推广应用(或基础研究类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或已公开发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3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 重大工程项目(含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3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4. 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
5.2014年度经评审未授奖的项目,2015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申报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
6.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应提供相应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和实验设施使用证明。
7.同一完成人2015年度只能作为一个候选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8.2013、2014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申报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9.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0.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三)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项目包括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奖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奖项只奖励一个单位,限于国家或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1.推荐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2.推荐书分为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推荐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推荐书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推荐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纸质版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JCR分区,中文核心等)。附件中项目应用证明、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2.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10分钟介绍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2分钟介绍完成人员贡献。
3.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推荐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
4.申报技术开发类和技术发明类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交项目直接经济效益审计报告或国家认证机构的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相关报告或证明单册装订,与纸质版材料一起报送,不用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
5.每个申报项目的全部申报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电子版推荐书提交时间为4月26日0时至5月20日0时,工作网网址:http://cg.hnkjt.gov.cn 。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20日前,报送地点为开封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政策法规科,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伯舟
联系电话:25955592
开封市科技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