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帮助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等从事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同志及时准确了解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调整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指南”更好的把握项目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编写要点,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获得国家、地方的资金和金融扶持,争取行业认可(鉴定)及用好科技经费,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定于2015年6月5日—8日在大连市举办新形势下国家科技项目资金申报与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暨科技规划专题研讨班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一)“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改革及相关政策解读
1、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分析;
2、“十三五”科技规划编制总体思路和初步工作计划;
3、《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解读;
4、《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5、《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解读;
6、《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7、《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解读;
9、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
10、2015年科技部干细胞与转化医学重点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重点专项征集和申报;
11、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和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等相关申报计划。
(二)2015—2017年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五类科技计划体系涉及的专项基金等申报内容讲解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申报;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发改委、科技部等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项目申报;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申报及程序;
(2)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申报。
4、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1)发改委、财政部:新兴产业创投基金;
(2)科技部: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3)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申报及要点;
(4)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支持方式的讲解分析。
5、基地和人才专项
(1)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发改委: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申报;
(3)科研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专项资金申报及要点。
(三)其它相关计划申报及注意事项
1、工信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2、工信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流程及要点;
3、工信部专项:1)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2)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专项;3)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4)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
4、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科研任务(专项)、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项目、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要求及要点;
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格式及注意事项;
6、初、中试转化规模产业化申报材料编写技巧与案例。
(四)科技经费预算管理及项目验收
1、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经费使用管理;
2、国家科技计划财务管理模式、经费预算编制方法;
3、课题预算申报、概算(预算)评审、年度财务决算分析;
4、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执行中期监督检查重点和注意事项;
5、项目(课题)经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6、预算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如何做好结题财务验收;
7、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制度、流程及注意事项。
(五)知识产权战略、取得、运用及商业保护专题
1、企业如何从科研成果中筛选核心技术申请专利;
2、如何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及注意事项;
3、专利申报、审查流程、纠纷案例分析;
4、如何合理运用及保护知识产权价值;
5、高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转移时如何保护;
6、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评审及申报注意事项;
7、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试点县(区)评定、评审解析。
二、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发改委、科技部、著名大学相关咨询机构等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培训证书。
三、参加人员
各地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科技型企业、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特色集群产业、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财务与科研管理人员;行业协会,高新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产业集聚区、软件园,循环经济园区,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产权代理以及投融资机构等相关人员。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6月5日—8日(5日全天报到)
地点:大连市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参加人员到开封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领取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因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地 址:开封市科技局307室。
电 话:0371-25954490
邮 箱:KJJJL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