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进一步做好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流程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申报
(一)市科技局编制并发布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和申报指南;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从项目指南发布到申报受理截止原则上不少于40天。
(二)县(区)科技局组织其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农科院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其它驻汴单位、市直无主管单位通过所在区科技局申报,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按要求填报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各一式3份,盖红章),并项目材料统一报送。
二、项目受理
(一)网上在线申报。部分科技计划项目需在线申报,开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网上在线申报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流程如下:
1、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注册。
2、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3、单位管理员审核本单位申报项目并推荐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
4、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归口单位的申报项目并推荐提交至市科技局。
(二)项目纸质材料受理。项目纸质材料由开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在开封市民之家市科技局工作窗口统一受理。
1、受理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直接受理项目申请单位和申请者的申请材料。
2、按照申报要求主要对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项目材料类别、数量
(2)项目申请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3)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4)对要件缺失的项目提出补正意见并做好记录
3、按照项目类别、项目领域对项目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制受理项目清单。
4、窗口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受理材料(附电子文档)交由市科技局计划科分送项目主管科室;对主管科室组织的专项申报,直接报组织申报的主管科室办理。
三、受理项目公示
受理项目清单在开封科技港网站公示5天,没有异议的项目进入后续管理环节,项目清单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