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属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科技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统一组织开展2016年度开封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将《2016年度开封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各项科技统计的具体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16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2016年度开封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17日
2016年度开封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表的种类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
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四)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五)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调查
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总结报告》
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调查表》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事业单位的研究机构。
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的统计范围:为各省辖市(包括市、县两级)政府拨款的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家及省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范围
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并给予财政科技拨款资助的项目,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填报。
(五)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调查表统计调查范围
2016年(不含)以前建设的河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分工
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各类报表和统计软件从河南省科技厅网站(www.hnkjt.gov.cn)下载中心下载。
(二)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有关单位的科技统计人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一级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数据报送
(一)报送时间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及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
由局相关业务科室收集,2017年2月27日前报资源计划科。
2.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省工程中心年度调查表及报告
由局相关业务科室收集, 2017年2月27日前报资源计划科。
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
(二)报送材料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数据,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数据以及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数据,上报均要求填报人必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表封面文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报表上报后,填报单位需要关注报表的验收状态,当报表被退回修改时,填报单位应及时登录平台,按照管理机构反馈的修改意见和要求,核实数据情况,给出相关解释说明或按照建议数据值修改数据,完成后审核无误,再次上报。
2.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统计管理系统(http://tj.hnkjt.gov.cn/)”填写项目调查表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装订后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3.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调查材料
各填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统计管理系统(http://tj.hnkjt.gov.cn)”填写工程中心年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打印生成,与“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总结报告”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调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依托单位需要更名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另外出具更名申请,申请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
五、报送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市科技局(晋安路158号原开封大学院内5号楼)资源计划科或相关业务科室。
联系人:邬建飞 电话:25957056
E-mail: kfkjj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