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调节经济运行;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 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省管,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承担组织编制全市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并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产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及稽查的责任,依法开展对全市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发改委机构设置
市发改委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市物价检查所、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4个预算归口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 市发改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发改委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收入总计3094.35万元,支出总计3094.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1.74万元,增加26.68%。主要原因:薪资调整幅度大。
1、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收入合计309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9.2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16.26万元;事业收入23.06万元,年初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255.83万元。
2、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7年支出合计309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7.71万元。
3、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99.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1.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5.06万元,增加24.2%,主要原因:薪资调整幅度大。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市发改委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9.89万元,占6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87万元,占2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43万元,占3.8%;节能环保支出124.34万元,占5%;住房保障(类)支出59.9万元,占2.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6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公用经费632.82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16 年“三公”经费决算为13.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71.9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比 2015年决算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计划出国考察任务,因特殊情况未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5年决算减少 30.2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批次49次,人数596人次,公务接待比 2015年决算减少0.1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发改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68万元,比2015年增加4.87万元,增长0.8%。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六、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6年河南省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决算公开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