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2018年开封市知识产权提升 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河南省知识产权支撑型强省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的知识产权创新水平,推动大众创新,市科技局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科技需求,组织开展2018年开封市知识产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按照项目指南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开封市科技发展规划及项目指南要求;  2、项目内容真实,技术路线可行,具有一定创新性;  3、研究开发类项目能够代表我市研究开发技术先进水平,对提高我市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4、科技产业化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具备商品化生产或示范推广条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的经济社会效益;  5、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二)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开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科研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须提供编制职能批复文件);  2、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它企业须达到3%以上;  3、企业均需提供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二维码;  4、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水平和基础条件;  5、科技创新意识较强,规章制度健全,资信状况良好;  6、能够保证项目实施中必要配套资金的落实。  (三)不予支持的项目:  1、高耗能项目;  2、非环境友好型项目;  3、往年已经列入各级科技计划获得资助的项目;  4、不参加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调查统计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5、近年无故未按计划完成各级科技计划任务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6、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发展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县(区)科技局组织其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农科院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其它驻汴单位、市直无主管单位通过所在区科技局申报,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按要求填报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各一式3份,盖红章),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推荐,并项目材料统一报送。  (二)项目受理  2018年度开封市知识产权补充申报项目纸质材料(附电子文档)申报通过开封市知识产权局受理。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项目类别

申报材料

材料数量

知识产权

提升计划

开封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书(附佐证材料)开封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申报书(附佐证材料)开封市县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试点项目申请书(附佐证材料)开封市知识产权培训及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佐证材料)一式4
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一式4

  (二)特别提醒:  经费预算申报书及其附件单独装订成册(勿用塑料皮、塑料夹子)。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7日  (二)受理地点:报送至开封市科学技术局642、646房间(晋安路158号老开封大学院内5号楼)。  (三)联系电话:0371-23112330、0371-25955593  附件: 1.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名单  2.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3.2018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4.开封市县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试点项目申请书  5.开封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申报书  6.开封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申报书  7.开封市知识产权培训及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建设申请书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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