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18〕85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产业集聚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汴政〔2015〕48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我市的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现将受理申报“2018年度开封市众创空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快推进开封市众创空间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为指导,推进我市大众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开封市众创空间以建设具备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等特征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目标。支持鼓励我市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众创空间,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通过孵化培训、技术服务和资本对接,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引擎。
二、建设条件
为规范引导全市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和质量,开封市众创空间分为技术支撑类、投资驱动类和综合类三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开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托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农业科技园区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运营管理。
2.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内容充实,规划合理。
3.具有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团队和工作人员,其中大专以上人员不低于50%。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5年)、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网络,拥有可自主支配的为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培训场所。总面积为3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
5.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培训、运营、信息、融资等各类创业服务的能力,并定期举办项目发布、展示、沙龙、路演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
6.财务管理规范。有依托单位的,众创空间建设运营财务应单独核算。
(二)技术条件
1.技术支撑类:应具备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开源软件、生产加工设备、试验仪器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开发、产品工艺设计、技术检测、技术转移、产业链对接等专业技术服务。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专业设备、软件总价值不低于20万元;
(2)年度服务企业和团队数量不少于20个,要有成功孵化案例。
2.投资驱动类:具有众创空间管理机构设立或主导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利用平台聚集天使投资人和投资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周转金或股权融资服务。
(1)可自主支配投资基金不少于2000万元;
(2)年度服务企业和团队数量不少于20个,要有成功投资案例;
(3)有至少1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全职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综合类:兼具技术支撑类和投资驱动类特征,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服务主题,积极开展路演培训、创业训练等活动。
(1)年服务企业和团队数量不少于60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3个;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应有2名以上、2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职培训人员或投资专家。
(三)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的条件
1.在孵企业注册时间为三年以内;
2.以创新为核心理念,以实现创意的产品化为目的,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明确的科技类或创意设计类活动;
3. 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的驾驭潜力。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创意设计或模式创新的创业项目,以创办企业、成果转让或实现商业化开发为目标,开发的项目或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并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自愿填报“开封市众创空间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报送至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二)推荐上报。各县(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附《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报市科技局指定地点统一进行受理。
(三)评审论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四)确认批复。对经评审符合开封市众创空间条件的,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
四、组织管理
(一)对新确定的市级众创空间纳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并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补。对达到省级众创空间条件者,市科技局负责向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备案。
(二)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做好日常的管理和统计工作,不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为入驻创客及创业团队、小微企业提供创业便利和支撑。
(三)市科技局将众创空间建设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在年度科技计划中给予适当支持。各县(区)科技局要将众创空间建设纳入当地的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当地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
(四)依托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众创空间,其年度考核应严格划定范围,单独进行,不重复交叉。
(五)市科技局对市级众创空间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对于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众创空间,取消其市级众创空间资格。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8年6月21日-22日。
2、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可乘坐27路、30路、39路、44路公交车直达)。
3、其它要求: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四份,封面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推荐文和电子文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0371-25964684
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
附件: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