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企业数据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

根据省工信厅要求,为顺利完成开封市2018年中小企业数据统计年报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我市2018年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认真做好开封市中小企业2018年数据统计年报工作。现将通知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基层年报表

基层年报表包括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小微工业企业主要能源实物量消耗情况表、产业集聚区情况表、中小微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表、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共5张表。

基层表直接下发到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企业填报后上报给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收集、审核、汇总后形成汇总表,将汇总表上报县(区)。

(二)综合年报表

综合年报表包括: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中小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中小微工业企业主要能源实物量消耗情况表、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产业集聚区情况表、中小微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表、中小企业部门服务情况表,共7张表。

各县(区)工信部门汇总综合年报表,审核后系统上报至市工信局。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一)基层年报表已下发至各县(区),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下发至各乡镇办事处及企业,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区)于2019年2月15日(周五)之前务必审核数据后上报综合年报表至统计系统。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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