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19〕36号
各县(区)科工信局,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贯彻落实《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精神,确保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40号)和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开展自查核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19〕1号)的工作要求,省科技厅将依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豫科〔2013〕84号),对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和大学科技园进行重新核定、正式发文,并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建立基础免税信息,保障相关税收优惠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经省科技厅下文确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
二、核定工作流程
(一)孵化器自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按照《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自愿开展自查工作,签署承诺函(见附件1),真实、完整填写相关数据对照表(见附件2,附件3),编写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提交至各县(区)科工信局或主管单位。
(二)各县(区)科工信局或主管单位审查上报。各县(区)科工信局或主管单位负责对孵化器提交的自查数据和自查报告进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确认后,行文上报。
(三)市科技局将对通过县(区)科工信局或主管单位的孵化器进行审核后上报至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地方审核的孵化器进行核定,并会同省教育厅对通过地方审核的大学科技园进行核定,正式发文后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通过核定并经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通过的孵化器,按照《关于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40号)中具体要求,开展免税工作。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对在自查及县(区)科工信局或主管单位审核工作中,尚不能达到要求的孵化器(含组建),给予2年的提升过渡期(2021年6月30日之前)。
(二)处于提升过渡期的孵化器保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的称号,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统计数据和年度工作报告。
(三)处于提升过渡期的孵化器(含组建)经提升建设后,自查满足要求的,可随时提出核定申请,经所在县(区)科工信局或主管单位审核后,行文上报,通过核定并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通过后,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免税工作。
(四)提升过渡期后,仍未通过核定的,取消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称号。
四、提交材料
(一)参加自查核定的孵化器(含组建)的自查报告(含相关证明材料)、数据对照表,提交纸质版(A4纸书籍式装订)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二)各县(区)科工信局或主管单位的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2日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0371-25964684
电子邮箱:kfkjjgxk@126.com
附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查工作单位承诺函
2.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查核定工作对照表
3科技企业孵化器审查汇总表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查工作
单位承诺函
本单位已了解自查核定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自查材料为本单位组织编写,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提交的自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查核定工作对照表(一)
(孵化器基本情况)
孵化器名称 | |||
依托法人单位名称 | |||
孵化器注册地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注册时间 | 年 月 | 实际运营时间 | 年 |
孵化器类别 | □综合 □专业 | ||
指 标 | 实际值 | 标准 | 是否达标 |
孵化场地面积(平方米) | ≥5000 | ||
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比(%) | ≥70 | ||
孵化资金规模(万元) | ≥300 | ||
获得投融资的企业占比(%) | ≥6 | ||
资金使用案例数(个) | ≥2 | ||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比(%) | ≥70 | ||
在孵企业数/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家) | ≤15 | ||
在孵企业数/创业导师人数(家) | ≤15 | ||
申请专利(知识产权)在孵企业占比(%) | ≥30 | ||
拥有有效知识产权在孵企业占比(%) | ≥20 | ||
在孵企业数量(家) | ≥30(20) | ||
每千平米在孵企业数量(家) | ≥1.5 | ||
累计毕业企业数量(家) | ≥10(8) | ||
在孵企业中同一产业领域企业占比(%)* | ≥60 |
注:*专业孵化器填写。
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查核定工作对照表(二)续
(在孵企业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主要产品所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 2018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 2018年职工总数(人) |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 | 拥有知识产权数(个) |
1 | ||||||||
2 | ||||||||
3 | ||||||||
… | ||||||||
附件3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核定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孵化器名称 | 依托单位 | 注册 时间 | 孵化器类别 | 孵化场地面积(平方米) | 孵化企业使用面积(平方米) | 在孵企业数(个) | 获得投融资的企业占比 |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比(%) | 孵化服务人员占在孵企业比重(%) | 已申请专利在孵企业占比(%) | 累计毕业企业数(个) | 孵化资金规模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序号 | 大学科技园名称 | 依托高校名称 | 运营单位名称 | 园区总面积 (平方米) | 孵化场地面积 (平方米) | 在孵企业数(个) | 可转化科技成果数(项) | 提供就业岗位(个)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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