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监管各企业、机关各科室、:
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紧急通知》(汴办通〔2019〕11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工信局决定,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此次大排查范围是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吸取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化学储罐爆炸和湖南省常德市汽车起火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以及郑开马拉松路线沿岸企业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二、排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情况;企业生产租赁部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企业各类场所安全用电情况。
(四)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响应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行业要着重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以及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完善情况;使用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要着重检查运输安全管控情况;郑开马拉松沿线企业要全面排查易燃易爆易毒物品储存及运输隐患。
三、排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二)督导检查
1.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大排查全面工作。
2.局监管企业由委各分包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赴企业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填写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3.市属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关于迅速开展化工企业大排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汴工信〔2019〕19号)文件要求,在开展排查的基础上,运行科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再次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各县区、各科室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研究部署,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积极行动,落实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召开安全会议,专门安排部署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9年3月25日